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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苏贝蒂灵柩是空棺

    “所以,”我略微沉思,并拨弄自己手上的新物证,“我们所拥有的多毛物件,现在又多加了一样。某人从柜子里拿走了匕首,然后在原来的位置放下假髭须。巡佐,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?”

    “没有,长官。我只有一个想法,”霍斯金回答的语气有些严厉。“这髭须不是他的,”他竖起拇指朝着死者晃动。“第一点,他自己脸上就有一撮真正的髭须。第二点,就算他没有,但这个髭须是用不同的材质做成的,明白了吗?这个叫做潘德洛的家伙,他戴的是细短灰纹的络腮胡,样子看起来比较老气,而且触感细致————是真正的毛发。而这个小东西是全黑的,质料粗鄙,像是那种小孩子花6便士在店里头买来装扮成盖伊·佛克斯的髭须。”

    “这么说来,还有第三个人打扮成————他。”

    “看来似乎是这么回事,长官,不是吗?这个拿煤块丢墙的家伙!”霍斯金厉声说道。为了某个理由,他似乎认为拿煤块丢墙之事,是整个案件中最诡谲神秘的地方。“还把假髭须放在匕首的位置!好吧。我们现在要干嘛?”

    要把尸体送往停尸间鉴定的货车已确认出发。鉴定死者衣服的方法可能有几种;我下令将他的衣服,连同假髭须和眼镜一并保留起来。关于指纹的个别分类结果,我得知可能要到早上才拿得到手;时间虽然不多,但足够我做出一份完整报告,因为苏格兰警场很有可能会把案子从我手中收回去。于是我把髭须和其他物证收在一块,接着又拿出从葛莱格里·曼勒宁口袋里找到的信封。我抽出那张折好、压平、脏兮兮、打了字的便条纸,再度读起里面的内容。

    亲爱的G:

    非有一具尸体不可————一具真正的尸体。致死的手段不重要,但非得有一具尸体不可。我来设法弄出一场谋杀————那把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将可派上用场,要不然,勒杀似乎是比较好的方法————

    是该跟曼勒宁摊牌的时候了。我的用意,就是要他陷入充分焦虑的状态。在这个案子中,曼勒宁扮演的是反派配角,这说不定是本案的关键所在;不过我自己是心存质疑。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质疑,我倒是无法提出可以在法庭上举证的理由,但我就是怀疑。好了,从这张便条纸上面,可以推论出什么呢?

    这张便条是一张很普通的便条纸,所用的打字机很普通,黑墨色带也很普通,除了逗点的尾巴有一点模糊之外,肉眼是看不出其他异常之处。想必这个打字的人时常用打字机,因为打出来的字体轮廓非常鲜明,没有初学者会出现的颠簸滞碍情形。还有,从内容随意间提起的象牙握柄可汗枷来研判,打字的人对这间博物馆可说是非常熟悉:如此一来,范围就可以缩小了。至于便条侧边的尘垢————我又看了一下,这个脏点看起来很像是煤灰。煤灰这个该死的东西,变得和假络腮胡一样无所不在。我拿起放在一旁的笔记本,撕掉一页来擦拭便条上的脏点。然而,假如便条上的脏点真的和博物馆正门前的大污点,以及“市集陈列室”内那家店铺附近的飞溅物,都同样是煤灰的话,那又怎么解释呢?便条是从曼勒宁的大衣口袋里发现的。

    这时候,各位先生,我这个笨脑袋终于(好不容易终于)被一个清清楚楚的事实给当头棒喝,从一开始这个事实就显而易见,即使络腮胡是以一整条晒衣绳垂挂起来的,也不应该会掩盖这个事实的存在。那就是:这张便条不是写给葛莱格里·曼勒宁的。

    便条不可能是写给葛莱格里·曼勒宁的,理由一点也不复杂,因为它还没有写完。它写到一半就中断了,而且最后那半行在途中就被删掉。如果你写一张便条给某人,你可能会因为某个原因而忘记签名。但你不会写到一半就突然停住,然后把便条塞入信封就寄了出去。事实上,这张便条甚至没折成和信封相称的大小规格。它被折叠成方形,其折痕鲜明,而且整张纸扁平,仿佛是被重重压过似的。

    简而言之,写这张便条的人,在手边没有废纸篓的情况下,做了许多粗心大意的人在写信时所会做的事情。起初写的寥寥几句不合他意,或者是决定不写了,于是就搁笔中断。然后呢,为了不让别人知道有这封信存在,于是将信折好,塞入大衣胸前的口袋,然后信又被口袋里其他的纸张给压平。所以,曼勒宁根本还没读到这张便条吧;不过,写便条的人会是他吗?便条是在他身上找到的,但我不认为便条有可能是他写的。

    首先,便条是在曼勒宁的大衣口袋里发现的,由于信塞得很随便,所以它很容易就会掉出来。你不会穿着大衣坐在打字机前面————更何况,那是一件晚上外出时穿的大衣————你甚至不太可能把未写完的便条,塞到一件夜间大衣的口袋里面;你不会在别的口袋里先把它压平,再拿出来,用煤灰把它弄脏,然后又漫不经心地塞回去,使得它很容易掉出来。情况开始像是曼勒宁不仅还没看、而且也没写过这张便条。事情开始像是他在某处捡到便条,然后匆匆忙忙地把它放进口袋里。便条上面的日期是“星期三”,这意味着曼勒宁可能是在这两天内捡到它的————或者是在上个星期三之后十多天当中的某一天————而且,尽管我有如失心疯地乐于见到煤灰无所不在,但不管是在哪里捡到这张便条————无论是在伦敦这个大城市的任何地方或者在这间博物馆附近————其实几率都是一样高的。

    虽然以上推论纯属臆测,然而曼勒宁乃阴险小人的可能性已开始动摇,并且如蜡热熔似的崩盘瓦解。此时,我发现自己不可理喻地抓狂起来,因为在察觉到这个可能性之前,我尚未对曼勒宁展开逼问动作;我的心刹那间凉了半截。为了预防大局在握之前有状况发生,我急急忙忙地闯入馆长办公室。

    在门飕然转开时,里面的四个人各自以不同的表情抬头。坐在角落的是普恩,正在玩单人接龙的他缩着身体,瘦削的膝盖上放了一张计分表,脸色不悦地把牌翻转过来。在普恩身后屹立而站的是警员马丁,他若无其事地从普恩肩后往下瞥,脸上的表情像是在建议红十之后要打黑九。在大桃花心木桌的远远一侧,蜜丽安·韦德抓着椅子扶手半起身,泪水婆娑地望着门口。她的怒气并非是冲着我来的。

    这么说来,她的怒气是因曼勒宁而起的啰?现场寂静无声,从周遭所弥漫的蛛丝马迹来看,这里一定发生过口角或情绪上的冲突。此时,曼勒宁一转身,我马上感受到氛围中的情绪波动;他身躯挺直,侧背朝着韦德小姐而立,双手交臂合拢,目光阴郁地投向房间对墙上的保险箱,脸上神情有点像是一位高傲冷笑的夜贼。再一次地,他那乌黑的头发、粗犷的脸庞,以及纠结紊乱的眉毛,再次展现在我面前。在这个比警局更充满异国风味的摩尔式场景的衬托下,他给别人的印象更是深刻。而狰狞的微笑在他脸上缓缓浮现。

    “嗨,巡官,”他用邪恶的口吻、殷勤的态度跟我打招呼。“我们正在想,你一定是丢下我们回家去了。”

    普恩持牌的动作停在半空中。他有气无力的声音听起来很嘶哑。

    “感谢上苍,好在你回来了,”他出口抱怨。“你不算是什么大人物,但起码你还是个人。也许你可以叫那个花花公子闭上嘴巴,他一直在骚扰蜜丽安小姐。”

    “普恩!”蜜丽安怒斥,而普恩就像是被打了一针似地安静下来,并坐在椅子上低头嘟囔着。随后,蜜丽安把她那涨红的可爱脸蛋转向曼勒宁。她的眼睫毛上面仍有泪水,脸上表情则是不安愧疚。有的人就是这么幸运。

    “说真的,小葛,我所说的话并非那个意思。我很心烦意乱,而且这个可怕的事件把我困在这里,”她充满恶意地看着我,“害得我快要精神错乱了。”

    “亲爱的,试着别去理它,”曼勒宁说道。“我们俩都感到心烦意乱。”他轻拍她的手。“我会跟巡官沟通交涉的。”

    “韦德小姐,”我对她说,“你哥哥现在也在这里,他和何姆斯先生、巴特勒先生一同在外面另一个房间里。如果你想去见他们,他们三位会等你的。他们还不知道你在这里。普恩,你最好也一块过去。”

    她飞奔出办公室,速度之快宛若打了曼勒宁两记难堪的耳光。他站着将手握紧了又松开,然后在桌旁坐了下来。女孩和普恩离开时,我对站在门口的霍斯金低语:

    “把柯林斯调离那个房间。让他们去谈,我们只要听就好。”

    接下来,马丁也离开了,我拿着笔记本回身面对曼勒宁。曼勒宁对我似乎视若无睹。他软趴趴地跌坐椅中,表情在霎时间变得神态自若且恶毒冷峻,斜眼看人的模样几近畸形的丑陋怪物。当下气氛有了转变;不知怎么的,该说是压力或生命力的东西减弱了下来。他坐着用握拳的食指轻拂拇指,然后再双手动作互换。他开口讲话时,由于话语是猝然道出,使得他像是在据理力争。

    “我到底是怎么了?”他问道。

    “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“唉,你懂我意思的。我是个凡人。任何卑鄙小人我都不放在眼里……说起来,我根本不在乎他们怎么看待我的人生————直到这里的瓣膜出现了个窟窿,”他按着心脏下方的胸口处,“活动也开始变慢了。以前我不用思考就可以驾轻就熟的事情,现在却做不来。我试着做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————结果还是搞砸了,后来的情况甭提你也知道。我啊,就像是个我自己看了都觉得碍眼的大傻瓜,”他咬牙切齿地说道,音量虽低微但口气激动得脸都红了。“天啊,这世上如果有我最讨厌的事情,就是看起来像个傻瓜!”

    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发现自己有点喜欢这个男人。

    “别想太多,”我说道,“什么烦恼也都没了。”

    “想想看!仔细想想!这好比叫一个人走进房间,但得忍住目光不要去瞄墙壁一样。叫人家去戏院,却不可以看舞台上的表演。天底下的人每个都是本位主义者;至少,我就是这种人……而且啊,还在不久之前,我一直认为这种想法非常正确。我喜欢这种以我为尊的感觉,”他用一种浑然忘我的傲慢口气说道,“因为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嘛,而且我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傻瓜。但情况变了,就在突然之间;而我现在却必须不断解释我所说过的话,说这个说那个、说个没完没了……喂,听我说,我是见过世面的人;我真的有干过一番成就,但是除非你能说服我,否则我不愿再谈论它们了。一提起那些陈年往事,我就觉得自己像个满口无聊鸟话的驴蛋。你懂我的意思吗?所以我得开口损人。我想到了,我以前曾辱骂过他们————老实说,因为我对他们的评价有点低,”他的口气非常冷静,像是在平铺直叙一件事实,“但我现在的思绪可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,尤其是和蜜丽安那帮人扯上关系时。”

    “你认识他们?”

    “我认识何姆斯和克尔顿那个女的,就这两个人而已。其他的人我可不想认识,”他语气冷淡,“因为我对他们一点兴趣也没有。我记得蜜丽安有一张山姆·贝克特那家伙的照片————是一张放大的彩色照片;她喜欢那种幼稚的东西。而我画过一张精准无误、需要高度技术的类似图片,它巨细靡遗地呈现一只马来半岛的红猩猩。”

    “这的确非常需要技术。”

    他细想了一会儿。

    “好吧,我的说法当然是有点言过其实。不过,当蜜丽安告诉我贝克特在开罗公使馆待不到8个月,就可以说一口像当地人一样溜的阿拉伯语时,我却认为在正常状况下,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,”他的微笑又被困窘的悲痛之情所取代。“我为何不想认识他们呢?为什么?我可以和他们应对进退而面无惧色,我对他们任何一个人的负面批评可以骂到下个礼拜,我可以————但是,就因为我像个可恶的傻瓜,扛起装满陶器的大皮箱,然后像个小女生晕倒了!”

    他突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没有用的。我必须孤军奋战到底。我现在告诉你这件事,部分原因是想说出我的肺腑之言,另一部分原因则是想解释为何今晚我在你的办公室里丢人现眼。我只知道我和你的警员发生争执,除此之外我不晓得我是怎么了。我昏迷得不省人事:当你提到有个留着白色络腮胡的人攻击巡佐时,我为什么会突然昏倒呢?这是什么原因呢?我不知道。不过,关于今晚这里所发生的命案,我真的毫不知情;而且,我以前也没见过那位死者。”

    说完了肺腑之言,曼勒宁深深吸了一口气;我突然觉得,他又在调整自己的情绪,重新回到那上了妆、时而皱眉愁容、时而高视阔步的军人角色。再一次地,周遭气氛有了微妙的变化。曼勒宁露出了笑容。从他轻蔑而漫不经心的神态来看,显然他正打算发表一些“别再无意义地空想了!自己又是好汉一条!”之类的言论。不过我得泼他一头冷水。

    “如果你什么都不知情,”我说道,“那么这张便条你是从哪儿得来的?”

    我把便条放到桌上。曼勒宁皱眉沉脸地瞪了一会儿(他仿佛全身都紧绷起来),但他似乎一点也不惊慌。盯着便条一阵子后,他抬起头来。

    “这么说,你是在警局捡到它的,”曼勒宁沉着地陈述。“我猜,我一定是在那里掉了它的。如果你想要听实话,那我告诉你,我是在何姆斯的公寓捡到它的。”

    曼勒宁目不转睛地直视着我。

    “在何姆斯的公寓……什么时候的事?”

    “今天晚上,就在我抵达博物馆之前。”

    “但是你说过,你并不晓得博物馆的聚会取消啊?假如你去过何姆斯的公寓————你是什么时间去的?”

    “约莫10点40分吧。”

    “哦,其他人没告诉你,聚会已经取消的决定吗?”

    “没有,他们没告诉我,”曼勒宁平静地回答。“你知道的,那里半个人影也没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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