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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白小说网 www.hbtxt.com,最快更新越史通鉴纲目最新章节!

    〈起戊申黎太祖順天元年盡癸丑黎太祖順天六年〉凡六年

    〈戊申〉黎太祖高皇帝順天元年〈明宣德三年〉春正月,陳主高潛入玉麻,追及之,服毒卒。

    高旣立,駐營空路山,徙寧江,遷古弄城。羣臣皆言:「高無功,何以居人上?諝除之。」王不忍,遇益厚。高自知國人不與,乃潛駕海逃入玉麻。官軍追獲之,回至東關城,服毒卒。〇舊史註:一云:高自知國人不服,乃與文銳等濳駕海逃至古弄隘,帝令人追殺之。

    〈而有事,尙且不知,况愈遠者乎?蓋記載無人,多可恨也。〉

    註:玉麻,註見平定王二年。空路山,註見平定王九年。寜江,明天下郡國利病全書:永樂五年,設巡檢司於美祿寧江口,今屬務本、上元、美祿等縣。古弄,註見陳帝頠興慶二年。東關,卽東都,註見陳順宗光泰十年。

    置學校。

    帝初立國,畱意作人。內設國子監,選官員子孫及凡民俊秀充焉。外設路學,選民閒良家子第充路校生,立師儒敎訓之。

    謹按:此條舊史不載,今查黎貴惇見聞錄:太祖順天元年,置學校。申仁忠進士題名碑記:太祖武功耆定,詔天下建學育才。杜潤進田題名碑記:順天建元,首飭學政。今補之。

    二月,錄隴崖功,賜爵有差,各賜姓黎氏。

    〈御批:人臣有功,赐以國姓。是自漢高賜婁敬始,雖所以示親厚而已。有亂尊之嫌,不足爲法,况如此太多,雜濫甚矣。〉

    敕鐡突軍校等服勤於隴崖者,錄其功,定爲等第,凡二百二十一人。第一黎問、黎歸、黎役、黎醯等五十二人,封榮祿大夫、左金吾衛大將軍,爵上智字。第二黎蒲、黎列、黎考等七十二人,封中亮大夫、奉宸衛將軍,爵大智字。第三黎禮、黎巘等九十四人,封忠武大夫、鈎鈐衛將軍,爵智字。竝賜國姓,各賜以功臣扁額。

    謹按:舊史載:行遣黎景奉笮。查字典:笮,廁格切,狹也。又晉語:其次用鑽笮。註:黥刑也。意義與此不合。或言順天錄功臣各賜扁額。舊史:太宗紹平四年,奪黎文靈等功臣字,可證。又按:光順二年,書笮字旌孝悌。阮廉則鐫刻扁額,當辰以爲笮也。

    註:隴崖,今改隴眉村,屬藍社,黎太祖起兵于此。鉄突,潘輝注歷朝憲章兵制志:太祖置鉄突十四衛,有金吾、奉宸、鈎鈐等衛。上智字,潘輝注歷朝憲章職官志:順天元年,封爵有上智字、大智字、智字以此爲差。

    三月,遣使如明。

    先是,帝遣黎少穎等如明,請立陳後。明遣禮部左侍郎李琦、工部右侍郎羅汝敬、右通政黃驥、鴻臚寺卿徐永達等賷諭及赦文來。至,則陳高死矣。琦等遂辭歸。帝遣戶部郎中黎國器、范誠等報謝,樞密僉事何甫、何輦等告陳高哀。

    註:黎國器,雷陽主山人。

    封子元龍爲梁郡公。

    定元功位次。加阮廌冠服侯,陳扞爲左相國,范文巧爲太尉,各賜姓黎氏。

    大會臣僚,以功之高下爲等。加入內大行遣阮廌冠服侯,司徒陳扞爲左相國、樞密大使范文巧爲太尉。

    分國中爲五道,置衛軍,設總管及行遣,分掌軍民簿籍。

    初,帝至東都,分國中爲四道。至是大定,復增置海西道,以淸化、乂安、新平、順化屬之。道置衛軍,衛置總管,大小相維,上下相繫。又置各道行遣,分掌軍民簿籍。

    註:五道,潘輝注歷朝憲章地輿志:三江、宣光、興化、嘉興等鎭屬西道;洪策、上下等路與安邦鎭屬東道;北江、諒江、太原等鎭路屬北道;快州、莅仁、新興、建昌、天長等路屬南道;淸化、乂安、新平、順化等路屬海西道。衛軍,洪州、南策、安邦等衛屬東道;三江、興化、宣光、嘉興等衛屬西道;快州、莅仁、新興、建昌、天長等衛屬南道;北江、諒江、太原等衛屬北道;淸化、乂安、新平、順化等衛屬海西道。總管,潘輝注歷朝憲章職官志:衛設總管,註有總管、都總管、同總管等職。行遣,潘輝注歷朝憲章職官志:五道行遣分掌軍民簿籍詞訟事,位在入内大行遣之次,亞於宰相、道官首行遣,次參知、同知、主簿、道属等官。新平,卽地哩,註見李聖宗神武元年。淸化、乂安、順化,竝註見聖宗光順十年。

    命官分祭前代陵寢及山川祠廟神祇。

    命官分祭,告耆定也。

    追帝祖考。

    追尊祖汀爲顯祖昭德澤皇帝,考曠爲宣祖憲文福皇帝,妣阮氏、鄭氏皆爲皇后。初,曾祖誨家如盎,邃堪輿學,嘗出遊藍山,見羣鳥飛繞其下,曰:此佳處也。遂徙居焉。躬勤稼穡,富而能散。遂長其邑,娶阮氏,生顯祖汀,克世其家,有眾千餘。汀娶阮氏,舉男二:長從,次宣祖曠。曠娶鄭氏,舉男三:長學,次除,帝其季也。

    註:藍山,註見平定王元年。如盎,村名,今屬紹化府瑞原縣藍山社。

    夏四月,王卽位于東都,國號大越。

    帝自菩提營入東關城,遂定都焉。羣臣上表勸進,請正皇帝??稱。敕諭曰:「禹湯文武,功德之盛,而但稱王。况朕藐凉,安敢言皇帝大號。」以是月十五日卽位于敬天殿,稱順天承運睿文英武天王,紀年順天,國號大越。敕凡上書言事及契券,遵依年號、國號,違者以杖貶論。

    註:菩提,註見平定王十年。

    大赦。

    詔天下田租、金銀潭陂、采洲等稅,竝聽二年蠲收。民年七十以上免差。孝子節婦,聽路官奏聞旌表。受兵之家,準免一人。凡歷代帝王陵寢、功臣祠塋,量給灑夫。諸路經兵火殘害者,各由路官勘明,量加蠲免。

    珥河產黃金。

    〈御批:誣妄,亦不關帝治。〉

    羣臣上表稱賀。

    註:珥河,卽富良江,註見李太祖順天二年。

    贈平章黎石爲思武王,從祀廟庭。

    石,帝兄子,性仁愛,好讀書,勇力絕倫,出征嘗爲先鋒,所向皆捷,斬阮抄、走陳智,功居最。後與哀牢戰,中籖死。帝深悼之。天下大定,錄隴崖功,贈入內檢校太尉、平章軍國重事。尋復追晉王爵,從祀廟庭。於是追軫死事,贈黎禮入內司徒、黎彖入內司馬。

    註:哀牢,註見前編趙越王二年。

    詔大臣舉可堪轉運及鎭守要害者,以名聞。

    敕諸路縣令竝鎭守源頭海口諸要害者,須用精能廉正之士。諸大臣悉心察舉以名聞。

    鑄順天寳。

    考内外員屬分三等。

    令大臣考內外員屬。一等文武才幹,二等學識精厥,三等精通晝算者。

    定律例。

    令議定路鎭職守及詞訟律令、爵秩典例。

    註:路鎭職守,黎史略談:太祖設官,多因陳胡舊制,參用明典,設路鎭官,文有安撫,武有鎭撫,知軍民事。潘輝注歷朝憲章職官志:外任則路有安撫使、副使,鎭有宣撫大使、宣撫使。詞訟律令,潘輝注歴朝憲章刑律志:黎初參用唐律,制爲名例。笞刑五、徒刑三、流刑三。有近州〈乂安〉、遠州〈布政〉、外州〈新平〉之别。死刑三。入議則先奏請議,議定奏裁。勳舊之臣坐徒流者〈如追隨在至靈山未曾逃亡者〉,卽自五品以上,聽免居作,餘竝不準。諸議功子孫犯罪者,得以祖父廕議减。諸官員軍民犯罪,係疎誤過失者,流罪以下聽贖。諸徒流在道而會赦者,竝赦依律。諸年七十以上、十五以下及廢疾,犯流罪以下,聽贖。八十以上、十歲以下及篤疾者,各遞減。諸犯罪未發而自首者,原其罪。盗人財物而於財主首還者,與經官自首同。諸公事失錯自覺舉者,亦原其罪。諸告謀反、謀大逆,及泄漏大事者,賞爵三資。告隱匿田土沙洲者,以田土沙洲三十分之一充賞。諸子孫爲祖父母、父母代受笞者,各聽減一等。又定杖徒流贖錢有差,及田產章三十二條。爵秩典例,卽文武職官,註見平定王九年。

    令大臣各舉賢良方正。

    諭:「薦舉得人者,陞賞。若請托情面,貢舉非人,各如例科罪。」〇敕問大臣文武等:「朕有何德,而天命歸之?何以能成此大業?又當今朝廷事務何後何先?在廷諸臣,孰堪重責?可委千里之命及孰可輔太子者?」

    冬十月,遣使如明。

    辰明遣羅汝敬、徐永達等復賷敕書來,諭令訪求陳氏子孫,竝徵拘畱官吏、軍人、軍器盡數送回。及汝敬等還,帝復遣僉事何栗、郎中杜如熊等賷方物、代身金人如明,且覆奏陳氏子孫實無見存者,所玃官軍及器仗陸續送還。帝初起兵辰,爲明人掩襲,失一幼女,年方九歲,明內官馬騏收養,回燕京,進爲官。至是,具表陳請。明復以女被疹死。

    十一月,陳封、梁汝笏等謀叛,伏誅。

    封、汝笏等以明土官降,赦之。至是,又使其黨閒行賷密書,約明人來侵,自爲內應。事覺,遂播告中外,誅之。

    詔修田籍、戶籍,置社官。

    先是,令查檢銅鐵、桑麻、絲絹、膠漆、橄欖、花蠟、油鹽、硝藤線,何係土產,及僞官絶户逃兵田產應充公者,各具數以聞。至是,準州縣鎭路勘澤洲田土,與金銀各項產稅,及充公田產各數千,定爲籍,以開年己酉二月甲旬上呈戶籍,展至癸丑年四月,籍成起科。又置社官,大社一百人以上三人,中社五十人以上二人,小社十人以上一人。

    十二月,修敬天殿,作萬壽、勤政及左右諸殿。

    註:敬天殿,故黎野錄:殿在濃山頂。濃山,今河內省城中。

    定軍仗。

    辰水步諸軍旗幟、器仗、船艘未有定制,乃議定中隊黃旗、上隊赤旗、下隊白旗,每道衛軍主將大旗一面、中旗一面、隊旗十面、小旗四十面,火戰船十艘、哨船二艘,火筒、彊弩、長竿、甲楯、手箭、鐮刀各以軍數爲差。又改火頭爲正副伍長。

    註:火頭,註見李太祖順天十六年。

    鑄順天通寶錢。

    初,陳建中閒,例定錢一陌六十九文爲閒用,七十文爲正用,至是定五十文爲一陌。〇會錢荒,有上書請以鈔代錢,遂詔大臣百官會議施行,詔略曰:「古銅錢經被胡人銷毀,百僅一存,至今軍國之務,屢形匮乏,求其流通以便民用,豈不難哉!昨有上書請以鈔代錢,朕夙夜思惟,未得其要。蓋鈔乃無用之物,行於有用之民,甚非愛民用財之意。其令詳細妥議。」

    註:鈔,字典:初敎反,楮貨也。宋史:女眞以銅少,循宋交子法,造鈔引一貫、二貫、三貫、五貫、十貫五等,謂之大鈔。一百、二百、三百、五百、七百五等,謂之小鈔。與錢竝用,以七年爲限。

    〈己酉〉二年〈明宣德四年〉春正月,禁酒博。

    辰人多遊手,從事飮博,故嚴諭禁之。賭博斷手三分,圍棋斷手一分,無事羣飮者各杖一百,容止者減罪一等。

    立子思齊爲國王、元龍爲皇太子。

    遣黎問、黎銀、黎文靈立長子思齊爲國王,攝行國事;黎察、黎仁澍、黎理、黎國興立次子元龍爲皇太子;各錫以冊命。敕內外臣僚,係有事關白者,稱國王殿下、皇太子殿下;國王、太子下行文書,卽稱指揮。尋下詔,略曰:「父作子述,而家道益昌;兄繼弟承,而國本永固。古先哲王之慮,事深且遠矣。股躬擐甲胄,櫛沐風霜,十有三年,亦已勞矣。今精力就衰,春秋日高,萬機紛繁,誠難獨理。深思古有依經行權,而合聖賢之道;立兄傳弟,而延祚曆之長。斟酌辰宜,立爲定法。思齊年踰弱冠,體具成人,雖思慮未盡周詳,而幾務頗能明習,正當監攝,以助朕躬。元龍性雖通敏,年尙幼冲,宜且儲養靑宮,待成德器。若思齊臨朝聽政,則元龍監國撫軍,一遵趙宋故事。」又作訓範告戒之。

    〈御批宋祖偏聽生禍,何可爲法?〉

    註:趙宋故事,宋史:太祖受杜太后顧命,兄弟以次相傳。

    詔選文武官員子,入侍太子學。及就國學受業。

    武自管領、文自行遣以上,子九歲至十五歲,入侍皇太子學。武自同知以下至大隊長、文自尙書以下至七品,子九歲至十七歲,各就國學受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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